浙江丽水创新环保信用监管机制

2020-07-15   来源 : 浙江日报   浏览 :62

      在浙江丽水,如果企业出现污染等环境问题被拉进环保“黑名单”,那么在未来的发展中,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政府补贴都会受到不好的影响。只有等到信用修复了,一些限制才能解除。


  “因环境违法行为,我们被列入了环保‘黑名单’,之后银行不给贷款,政府补贴也享受不了,生产发展受到不小影响,再加上今年开年又遇上疫情,企业发展更困难了。现在信用修复了,许多限制解除,我们有更多的途径来消除疫情影响。”日前,浙江省丽水市三农食品有限公司收到生态环境部门的《关于环保信用修复的决定》,这个好消息给当前处在生产发展窘境的企业送来了“及时雨”。


  近年来,丽水市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多年全省第一,但未批先建、超标排放、暗管偷排等严重违法行为仍然突出,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控制手段推动环境保护已不能满足环境监管多元化的现实需要。


  在丽水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聚焦生态信用体系建设,夯实生态监管制度基础,使信用监管逐步成为撬动环境治理的“支点”,让“绿色发展”成为企业向前更进一步的“发动机”。


  完善信用等级管理 环境监管精准高效



  失信者处处受限,守信者处处受益。


  近年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创新环境监管方式,在环境管理中引入信用机制,分级评价企业环境行为,分类进行管理,通过“奖优罚劣”的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管理,推动环境监管更精准、高效,企业履责更自觉、主动。

  “分成绿、蓝、黄、红、黑5个等级,对信用等级高的放宽监督检查,开展正向激励,对信用等级低的加强监督监管,甚至实施联合惩戒。”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三农食品就是因拒不接受多起环境违法行政处罚,环保信用等级评定为“黑”级,而被纳入了环保失信“黑名单”。


  被列入“黑名单”后,三农食品在贷款融资、政府补贴、政府奖励等方面处处受限,生产发展受到了重创。


  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惩戒这般严厉,信用等级高的企业能得到的激励奖励则很多,可谓处处受益。企业环保信用等级高,生态环境部门可以降低检查频次,可以作为项目环保许可、环保资金补助、荣誉评定、绿色信贷等的重要依据,优先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或者其他资金补助,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积极的信贷支持,开辟项目环保审批绿色通道予以优先办理,对符合条件的环评审批可以依法依规实行承诺制等。


  位于青田的起步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童鞋、童装和儿童服饰配饰等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近五年内未发生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信用等级为“绿色”。年初疫情期间,该公司计划紧急增加民用口罩生产线,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根据其信用等级,开通环评绿色通道,容缺受理,豁免新增生产线的环评手续,帮助企业实现快速投产,生动阐释了企业生态信用的巨大价值。


  三农食品环保失信处处受限,起步股份环保守信处处受益,这是丽水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管理的缩影。自实施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管理以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已对344家企业进行了环保信用等级评定,其中,绿色企业60家,蓝色145家,黄色118家,红色16家,黑色5家,两家企业通过信用修复退出“黑名单”,切实推进了全市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自觉守法守信,有效保障了生态环境安全、环境质量优良。


  加快推进平台建设 建立联合奖惩机制


  对一个人、一个企业的信用进行评价,首先要有信用基础信息。而信用基础信息的归集、更新,关键在打破数据壁垒,打通数据孤岛,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依托“花园云”平台,搭建生态环境监管子平台框架,与市大数据局以场景模式下的多业务协同应用为突破口,建设污染源企业在线监管应用场景,初步建成“监测-触发-协同-处置-信用”的全流程智慧监测监管体系。该平台可通过“花园云”业务协同平台,将生态环境监管处理结果同步反馈给市公共信用平台、浙里办平台等,并对该事件涉及的个人或涉污主体进行“绿谷分”生态信用评价评级处理,实现生态信用评价联动。

  目前,秸秆焚烧综合治理、企业污染源监控等事项已实现全流程贯通。平台运行以来,共产生有效污染超标预警250次(其中废水159次,废气91次),立案处罚4家。下一步还将推进餐饮油烟污染、全域农药化肥使用和工地(渣土车)等智能监管应用场景建设,强化试点乡镇生态信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生态信用村级数字化协同监管,初步形成丽水市“生态底色”视窗。


  平台建设实现了数字化的飞跃,而在结果运用中,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加快建立联合奖惩机制,切实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


  在持续加强环境执法监管的同时,环境经济政策开始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崭露头角,涵盖公共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以及环保信息公开、信用评价等配套政策的系统性生态环境经济制度正在形成。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顺势而为,积极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主动对接社会信用体系,实现企业环保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初步实现了环境保护工作从环保部门“单兵作战”到各部门“集团作战”的转变,形成“环保守信者一路绿灯、环保失信者处处受限”的生态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


  丽水市对守信主体予以正向激励,在税收优惠、专项资金补助、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并开辟环保审批绿色通道、实行容缺受理,对符合条件的环评审批依法依规实行承诺制。反之,对失信主体则在融资贷款、政府补贴、政府奖励等方面处处受限,环境处罚威慑力有效提升,企业环境违法成本大幅增加,进而传导形成经济上的约束,倒逼企业绿色转型发展。


  推广信用修复机制 助力企业重塑信用


  分级并非一“评”定“终身”!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也给了企业机会,可以修复生态信用。只要被纳入环保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在失信信息披露一年后,环境违法行为已整改到位,环境和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后,就可以向市生态环境部门申请修复企业生态信用,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被移出“黑名单”。

  信用惩戒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提高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因此,给失信者修复信用的机会,也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应有之义。


  2016年开始,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在原来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信用等级评价机制,制定生态信用正负面清单,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定级并建立生态信用档案,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执法监管相挂钩,按照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今年1月出台的浙江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明确了企业环境信用修复条件,为企业主动纠错、修复信用提供了制度保障。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迅速贯彻落实,出台关于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意见,将支持企业生态信用修复作为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重要举措,全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结合“三服务”活动,做好生态信用修复政策解读和信用修复全过程指导,为失信单位注入能动自纠动力,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信用修复,通过信用调整的方式,进一步激发企业环境守法内发动力,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实现惩前毖后的综合效果。


  目前,全市已有2家企业通过信用修复退出“黑名单”,不良信息修复工作正在全面稳步推进中。


  下一步,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将不断提高环境信用数据归集能力,持续完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丰富完善生态信用运用,创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构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诚信制度,推进丽水市环境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地实施,切实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信用体系建设,助推丽水绿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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