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8月失信黑名单月度分析报告

2018-09-17   来源 : 信用中国   浏览 :278


  2018年8月,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增失信黑名单信息336,884条,涉及失信主体 288,827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77,010家,自然人 211,817人;8月份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214,036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68,595家,自然人145,441人。

  本月更新的重点领域失信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工商吊销企业、海关失信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黑名单、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涉金融严重失信人等(见表1)。从数量上看,新增失信黑名单仍主要集中在失信被执行人和工商吊销企业。与7月份相比,工商吊销企业增量环比降幅最为明显,下降58.55%;失信被执行人、海关失信企业的月增量分别环比上涨30.76%和11.11%。从地区分布看,全国多数地区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绝对数量较上月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江苏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增长幅度较大,宁夏已连续四个月为全国各省份中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高的地区,江苏是失信黑名单退出数量最多的地区。

  本月重点聚焦的失信问题包括非法社会组织、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企业和黑中介、互联网违法犯罪、集资诈骗P2P平台等。其中,29家P2P平台被立案侦查,近七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民政部公布第六批非法社会组织,涉及30家组织单位;住建部公布20家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公安部公布9起打击整治网络乱象典型案例,知乎、拼多多、360搜索均上榜。


  一、新增失信黑名单情况

  从失信黑名单主体性质看,本月新增失信自然人 211,817人,占新增失信主体总量的73.34%,新增失信法人及其他组织77,010家,占新增失信主体总量的26.66%。与7月相比,新增失信自然人数量上涨29.01%,而新增失信法人及其他组织下降35.12%(见图1)。


  从失信黑名单类型来看,工商吊销企业月增量环比降幅最为明显,下降58.55%;失信被执行人、海关失信企业的月增量分别环比上涨30.76%和11.11%;限制乘坐火车民用航空器名单月增量环比下降10%(见图2)。


  从地区分布看,本月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江苏、广东、河南、山东、浙江。全国多数地区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绝对数量较上月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江苏新增失信企业增长幅度较大,增长近60%(见图3)。

  从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来看,比例较高的省份为宁夏、江苏、河南、西藏、福建。其中,宁夏新增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高,达到1.671%,且已连续四个月为全国各省份中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高的地区(见图4)。新增失信黑名单企业属地占比最低的五省份为青海、陕西、甘肃、内蒙古、吉林,多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见表2)。


  二、失信黑名单整改退出情况

  从失信黑名单主体性质看,本月退出失信法人及其他组织68,595家,占退出失信主体总量的32.05%,退出失信自然人145,441人,占退出失信主体总量的67.95%。与上月相比,本月失信黑名单主体退出数量增长14.28%(见图5)。


  从失信黑名单类型来看,本月工商吊销企业退出数量降幅明显,环比下降42.98%;失信被执行人及海关失信企业退出数量有所增加,分别上涨61.69%和36.36%(见图6)。


  从地区分布看,本月退出失信黑名单企业绝对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江苏、浙江、河南、宁夏、广东。其中,江苏退出黑名单企业19,670家,浙江退出黑名单企业11,390家(见图7)。


  从本地区黑名单企业退出率来看,退出率较高的省份为宁夏、江苏、浙江、河南、内蒙古。在失信黑名单企业退出数量和本地区失信黑名单企业退出率两个指标上,江苏、宁夏、河南、浙江均位居全国前列(见图8)。


  三、重点领域失信特征分析

  失信被执行人:本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95,476条,涉及失信主体247,542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36,931家,自然人210,611人。从地区分布看,本月新增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江苏、广东、浙江、河南、福建(见图9)。从涉案金额看,78家企业涉案金额在1亿元以上(见表4)。从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数量来看,新增失信被执行人记录3条以上的企业数量为2791家,其中20家企业新增记录超过50条,单个企业新增记录最高达609条(见表5)。


  工商吊销企业:本月新增工商吊销企业38,353家,主要集中在江苏、河南、广东、宁夏、山东等地区,其中江苏占比高达56.90%(见图10)。


  海关失信企业:本月新增海关失信企业10家,分布在广东、辽宁、江苏、陕西四省,其中广东7家,占比70%,其余三省各1家(见图11)。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本月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1507家,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1502家,自然人5人。从地区分布看,本月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数量排名前五的省份为江苏、广东、河南、广西、西藏。其中,江苏新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数量最多,占比高达53.60%(见图12)。从违法行为看,偷税且涉及税额三千万以上的有8家(见表6),虚开发票或骗税涉及税额三千万以上的有37家(见表7)。


  安全生产黑名单:本月新增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59家。从地区分布看,主要集中在云南、广东、内蒙古等地区(见图13)。从失信行为看,主要是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典型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占比达61.02%;其次是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监管监察,占比16.95%(见表8)。


  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本月新增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40家,退出1家。从地区分布看,90%集中在广西、湖南、宁夏三省份(见图14)。处罚事由均为企业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数额占应报数额比例较高,违法数额较大,相关监管机关给予企业警告、罚款并通报的处罚决定。处罚金额区间主要集中在5万至10万元,占比47.50%,其中罚金最高的达20万元,主要涉及3家宁夏地区企业(见图15、表9)。


  涉金融严重失信人:本月新增涉金融严重失信人399家,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231家,自然人168人。从地区分布看,涉金融失信企业主要集中在福建、上海、山东、广东、安徽五省份,其中福建数量最多,达到83家,占全国总数的35.78%(见图16);从失信类型看,主要集中在严重失信债务人方面,占比达到51.72%,其次是非法集资,占比43.10%(见图17);从涉案罪名看,近82%的涉金融失信企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见图18)。


  四、失信重点聚焦

  (一)29家P2P平台被立案侦查

  近两月来,有29家P2P问题平台被立案侦查。从地区分布看,上海涉案主体数量最多,占比达41.38%,其次是广东、浙江两地,

分别占20.69%和17.24%。从案情看,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名立案最多,占比高达68.97%;此外,“涉嫌集资诈骗”占

13.79%,全部集中在北上广地区(见图19、20、表10)。


  (二)民政部公布第六批非法社会组织

  近日,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公布了第六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共30家组织单位(见表11)。从冠名上看,非法社会组织往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联合国”等“高大上”的名头。从业务范围上看,非法社会组织善于“蹭热点”、打“擦边球”,往往跟风国家战略,使用“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社会公众关心的热词。从组织形式上看,有的以“协会”“促进会”“联合会”“基金会”等传统社会组织的组织形式活动;有的以“委员会”“发展局”“中心”等类似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组织形式活动;还有的以“联盟”“合作组织”等新型组织形式活动。

  多数非法社会组织以圈钱敛财为主要目的,以服务国家战略、对接资金项目、颁发奖状证书等方式收取费用,给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造成了不少经济损失,影响了市场秩序。同时,这些非法社会组织采取类似合法社会组织的名称开展敛财活动,干扰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秩序,影响了社会公众对合法社会组织的信任。个别非法社会组织还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


  (三)住建部公布20家违法违规企业名单

  2018年7月31日,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了一批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共涉及20家企业,主要存在哄抬房价、“黑中介”、捂盘惜售、未批先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见表12)。


  (四)公安部公布9起打击整治网络乱象典型案例

  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净网2018”专项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查处了一批网络违法犯罪案件。本月,公安部公布9起打击整治网络乱象典型事件,其中不乏知乎、拼多多、360搜索等知名互联网平台,其违法事实主要包括销售违法商品、传播违法信息、传播淫秽物品等。例如,2018年5月,北京市公安网安部门调查发现,“知乎”网络问答社区中以提出问题或自问自答等方式传播违法信息问题突出,涉及求购枪支、非法代开发票、网络招嫖、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制贩假证、兜售考试作弊工具等7类违法信息(见表13)。


  五、失信风险提示

  在日常生活、工作和经营活动中,公众应提高失信风险防范意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被列入黑名单,并注意识别坑蒙拐骗、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对本报告中有关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提出异议经核查存在信息错误的,“信用中国”网站将及时予以纠正。

  各省(区、市)应密切关注本地区失信黑名单变化情况,加大对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失信主体应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并积极通过公开作出信用承诺、接受信用修复培训等方式进行信用修复,主动改善信用状况,为顺利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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